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第一部分法律摘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
国土资源局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开展内蒙古等10省(区)有关市州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5号)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