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院报:“人与自然相协调”的价值指向人是自然进化发展的产物,但不能把人仅仅理解为纯粹的自然结果!从本质上讲,人从来就不是自然的,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他的肉体组织及其功能都是劳动的结果、社会历史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