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出资7万元在A市B区购买了65平方米的楼房一套,该房屋
一、问题的提出 2002 年1月,原告洪素兰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法院,要求与被告陈衍荣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殷某,女,1982年7月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李某,男,1978年12月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二人自行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2007年4月在北京市朝阳区民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民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
婚后,二人性格差异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