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A
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
B
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
C
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
D
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

题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包括过失致人重伤、死亡,也包括故意致人重伤、死亡。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

A项符合题意。

B项中,抢劫致人死亡包括在抢劫过程中致救助人死亡的情形,B项符合题意。

C项属于打击错误,虽然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范围,严某与贺某都属于抢劫致人死亡中“人”的范畴,根据法定符合说,仍然成立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C项符合题意。

D项属于转化型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符合题意。

多选题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B
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C
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
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题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成立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但不必然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选项B正确。造毒品一般是指使用毒品原植物而制成毒品。如果为了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欺骗购买者,或者为

了增重,对毒品掺杂使假、添加或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质,不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

选项C正确。非法持有毒品罪中的持有不要求是直接持有,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如行为人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毒品委托给第三人保管时,行为人与第三人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选项D正确。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按照所实施的行为性质确定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本题选项A、C、D的依据都来源于《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单选题

某工厂仓库工作人员甲利用晚上值班的机会,在一周内三次窃取通信电缆,甲的行为属于()。

A
继续犯
B
吸收犯
C
牵连犯
D
连续犯

题目答案

D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A
甲在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
B
乙在工地塌方之后,仍然强令6名工人进入隧道抢救价值2000万元的机械,6名工人由此遇难
C
丙遭受不法侵害,情急之下失手将不法侵害人打死,法院认为丙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题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刑法》第136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因此,A项中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B项中,乙应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C项中属于防卫过当,有过失的成立过失犯罪,法院已经认定丙存在过失,那么丙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D项中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非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多选题

下列自然人中可能成为犯罪主体的有()。

A
醉酒的人
B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C
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

题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单选题

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
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
C
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乙同意,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D
甲征得乙(17周岁)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题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被害人的承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排除损害被害人法益行为的违法性。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排除犯罪的成立:(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生命和重大健康不可处分);(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戏言性的承诺、基于强制或者威压作出的承诺,不排除犯罪的成立;(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被害人在结果发生前变更承诺的,则原来的承诺无效;(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选项A中,乙对生命权的承诺是无效的,甲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选项B正确。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故意。区别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的因素之一即为行为人适用何种之犯罪工具,该犯罪工具杀伤力如何。对于故意内容不很确定或者不顾被害人死亡的,应按实际造成的结果确定犯罪行为的性质。对于使用枪支、匕首等凶器行凶,打击他人致命部位,放任他人死亡并造成死亡结果的,通常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此,如甲不顾乙的死伤,使用刀具行凶,可以认为死亡与伤害的结果都是在甲的犯意之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

选项C.D错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可知,选项C中的甲欺骗乙捐献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选项D中的甲摘取未成年人的器官,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多选题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

A
甲穿过铁丝网从高尔夫球场内“拾得”大量高尔夫球
B
甲在夜间翻入公园内,从公园水池中“捞得”旅客投掷的大量硬币
C
甲在宾馆房间“拾得”前一顾客遗忘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D
甲从一辆没有关好门的小轿车内“拿走”他人公文包

题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四个选项中,高尔夫球、硬币、笔记本电脑、公文包都是基于特定空间内(铁丝网、公园、房间、轿车)由被害人占有的财物,行为将上述财物窃取的行为,都构成盗窃罪

单选题

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

A
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B
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C
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D
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

题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医疗卫生事业切身关系着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涉医违法犯罪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生产生活有着极大的危害。因此,执法为民理念与服务大局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以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选项B说法正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据此可知,甲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四)项,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但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能成立寻衅滋事罪。

选项C说法正确。如果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治疗不力所致,则医院对该冲突的引发负有主要责任。那么甲的行为在一定程序上是有可谅解之处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因此,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选项D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本题中,医疗机构为公民正常生活所必须接触的场所,如果法院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则是违背常理的(比如甲生病了,但该禁止令禁止其去医院治疗),同时也与执法为民理念的要求相违背

多选题

甲欲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甲尚未将乙卖出便被公安人员抓获。关于甲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
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B
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C
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D
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但由于尚未出卖,对拐卖妇女罪应适用未遂犯的规定√

题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A、B说法错误,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五)、(七)项规定,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情况与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都属于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加重情节。据此可知,拐卖妇女罪包含了“采用绑架手段”及“打成重伤”的情况,但是不能包含强制猥亵行为。选项D说法错误。《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据此可知,只要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既遂。

多选题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之外犯有下列哪些罪的一律适用我国的刑法()。

A
伪造国家货币罪
B
反革命罪
C
贪污罪
D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

题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多选题

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警察)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是好友,在对陈某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对其放任不管,导致陈某逃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追诉。甲成立徇私枉法罪
B
乙(法官)为报复被告人赵某对自己的出言不逊,故意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10万元。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C
丙(鉴定人)在收取犯罪嫌疑人盛某的钱财后,将被害人的伤情由重伤改为轻伤,导致盛某轻判。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D
丁(法官)为打击被告人程某,将对程某不起诉的理由从“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擅自改为“可以免除刑罚”。丁成立徇私枉法罪

题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徇私枉法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之(五)徇私枉法案(第399条第1款)之(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枉法裁判通常包括,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情形,所以B项错误,AD正确。鉴定人不能成为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故C项正确。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吸收犯?()

A
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
B
盗窃他人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
C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
D
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

题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多选题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不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
B
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
C
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在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单位处以罚金,不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
D
对单位犯罪只能适用财产刑,既可能判处罚金,也可能判处没收财产

题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多选题

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电话之际, 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000 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被“调包”,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构成盗窃罪
B
构成诈骗罪
C
构成侵占罪
D
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

题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盗窃罪、诈欺罪、侵占罪的区分。欣欣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在为其进行礼品包装时,欣欣已经成为项链的所有人,项链已为欣欣所有,而高某调包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

A项说法正确,BCD说法错误。本题要求选择错误项,故BCD为正确答案。

单选题

以下事实能够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A
甲素擅书法。一日,甲在梦游中挥毫泼墨,写就一幅颇有艺术水准的书法作品
B
甲对同事乙说,如果评上工程师就请客。后来甲果然评上工程师
C
甲与乙在定情崖下盟誓: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D
乙约甲到奥体中心打球,甲打车花费50元到达后,乙电话告知甲自己因事不能前往

题目答案

A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单选题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 3000 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A
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
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
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
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题目答案

C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多选题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证明意见()。

A
被告人有罪
B
被告人无罪
C
被告人罪轻
D
被告人应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

题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多选题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
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
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题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多选题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特点是()。

A
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
B
案件事实、情节清楚
C
不需要采用专门的侦察手段即可查明
D
对社会的危害性小

题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多选题

甲找到某国有企业出纳乙称自己公司生意困难,让乙想办法提供点资金,并许诺给乙好处。 乙便找机从公司账户中拿出15 万借给甲。甲从中拿了2 万元给乙。之后,甲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乙害怕受牵连,携带 100 万元公款潜逃。关于乙的全部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B
应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C
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D
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题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因受贿而挪用公款构成数罪的,数罪并罚。选项B错,乙是国企出纳,属于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占单位财产的,不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选项C错,漏掉了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