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1966-1976年)

1.原因:毛泽东错误地分析了国内形势。2.开始标志:1966年5月16日,"五一六通知"。3.全面发动:毛泽东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矛头指向刘少奇、邓小平。

4.全面夺权:1967年1月,红卫兵运动--造反派夺权到武斗;

5.最大冤案:刘少奇案,被加上"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开除出党。

6.两个反革命集体: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

7.结束: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

四、评价1.性质:"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2.危害:(1)国家政权遭到严重削弱;民主与法制被肆意践踏;(2)国民经济发展缓慢,生产处于半停产或停产状态;人民生活水平基本没有提高;(3)对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严重摧残,阻滞了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拉大了。

五、启示:经过"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为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的悲剧,必须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