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寻呼通信质量指标标准

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 《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通告》 信部电[2000]27号 4.3 寻呼系统通信质量指标 4.3.1 系统响应时延(自动寻呼系统): —— 当用户位于寻呼接收机的归属寻呼区内时,≤6秒(考虑采用1号信令), —— 当用户位于寻呼接收机的非归属寻呼区内时,≤10秒(考虑采用1号信令)。 —— 系统响应时延指主叫用户发出消息的最后字符至其接收到寻呼系统接受或不接受该消息的证实之间的时间间隔。 4.3.2 系统接通率:≥95%(适用于人工台和自动台)。 —— 系统接通率是主叫用户通过市话接入到寻呼系统(包括入入中继)得到有效处理与总呼叫次数之比。其呼损部分主要包括市话呼损和寻呼系统的中继呼损。 4.3.3 消息传输时延: —— 一级: <60秒,本地呼叫且消息长度不大于400字符, —— 二级: <90秒,本地呼叫, ——— <7分钟,异地呼叫, ——— <7分钟,跟踪呼叫, ——— <10分钟,漫游呼叫。 —— 消息传输时延指寻呼系统发给主叫用户寻呼证实消息至该消息传送到指定的寻呼区的时间间隔,对于不同的寻呼优先级别不同。 4.3.4 无线呼通率:>95%。 —— 无线呼通率为在无线覆盖区内寻呼接收机呼叫成功的次数与全部呼叫次数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