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商报3月3日报道获悉,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行为,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启动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中介是否违规可上网查询。昨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系统已在2月底正式启动,市民可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www.xafgj.gov.cn)查看。信用档案系统向社会公示西安市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机构名称、住所、办公电话、备案情况、投诉情况、累计网签量等,以及经纪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上岗证号、累计网签量等。下一步,将增加“中介曝光台”、“网签量排行”等模块,引导群众选择信用良好、有责任感的机构,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房产中介常用的手段有以下3种:

一、中介把控大量房源,暗箱操作,操纵房价,如隐藏手中部分房源,带多人同时看房,造成人多房少的假象,从中谋取暴利。如此前链家房产中介发生的纠纷就是因此所产生的。

二、由于二手房交易周期长,价格变化频繁,导致一房二卖。买房人在签订购买房屋中介合同并交付定金和收付款后,未完成过户手续,房产中介再将该房产以高价二次出售,获得更高的佣金,中介的违约会导致前买家出现钱房两空的状况。

三、中介将意向金强制转为定金也是近几年常见的手段。从法理上说,意向金买方随时可以拿回来,但从实践来看,买方能够从中介处拿回意向金的并不多见。钟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屋并在“购房意向书”上签字,缴纳意向金10000元。后钟先生不愿购买且希望取回意向金。中介伪造收据欺骗说意向金已交给卖方,使意向金成了中介的囊中之物。还有更为明目张胆的方式,如先约定好签约时间,随后谎报签约时间推迟,若买方以此时间为准,中介则会以买方未按照约定为由扣留意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