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个人住房公积金经历两轮上调,但都针对的是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第一次是:
3月28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通知》规定,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新政自2017年3月30日起执行。
第二次:
4月8日晚间,常州出台楼市新政,再次将调控政策升级,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30%提高至50%。新购买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才可上市交易;新政4月9日起开始执行。
所以说,目前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实际购房款的20%;
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实际购房款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