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额度跟公积金账户余额及公积金缴存年限有关。有些购房者就疑惑,刚从外地来西安工作,西安公积金只缴纳了几个月,之前在外地缴纳的公积金余额能不能算在申请额度基数里?

据西安公积金管理处答复,异地转入的公积金可以和西安公积金余额累计计算。

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账户余额超出两万元以上: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

申请50万元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75万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西安市个人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条件;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

3、按程序逐级进行特别预审批;

4、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原则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缴存基数=月缴额÷缴存比例),超过部分按程序逐级进行预审批;

5、配偶未缴存公积金或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需提供收入证明,并出具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借款人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

6个月(含)≤缴存时间≤36个月×1

缴存时间>36个月(累计36个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