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时,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希望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那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呢?

何为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公积金提取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