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年前,我在成都市用商业贷款的方式购买了第一套住房,目前还未偿还清贷款,现在又想购买第二套住房,请问:

1、我这样的情况购买第二套住房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如果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是否比别人购买第一套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高?

3、如果贷款成功后,还款方式还是和商业贷款一样每月去银行存款吗?

4、我每月缴的住房公积金,还能每年取1次吗?

答:1.如果之前你的公积金没有用于支付上一套住房的贷款,那么原则上你是可以用于第2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3.对,还是每月去银行存款。但是还贷方式有2种:目前,公积金贷款有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特别提醒你,第2种还贷方式比第一种的还贷方式利息少很多,你在办理时一定要注意,而银行一般是不会告知你的。

4.这样的话,你每年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取,但是只能用于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