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配备物业人员,小区就无法正常运转,所以物业也是每个小区必不可少的配置。

随着近年来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和某些物业的不规范(如不按标准服务,如维修不及时、不彻底;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清理不干净;绿化养护不到位、死棵断档严重;车辆停放管理不规范等),物业和业主的矛盾逐渐摆上台面。如果物业实在太差劲,业主有权力要求更换物业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bai》第十一条、十二条相关du规定: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zhi业主共同决定:

……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根据十二条一半以上业主签字是通过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形成了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可以根据十一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所以根据法规,业主可以要求更换物业。不过必须召开业主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更换物业。同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更换物业的工作。这样通过招投标来的物业价格相对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