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规模农业和机械化的兴起,农村土地流转成大势所趋,农村土地价值也有所上涨。这时候就有些人趁机打起了土地买卖的主意,甚至借土地流转之名,行土地买卖之实。但实际上,土地流转和土地买卖完全是两码事,一个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土地政策,一个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那么土地转让协议和土地买卖协议一样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1、其主体性质不同
买卖主体是指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方可予以具体的去实施;而转让主体指的是取得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交易市场的形式不同
买卖的范围比较大,其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而转让的范围是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两者有其差。
3、其转移的条件与发生的程序不同
买卖转移的条件是无限制,一方签订出让的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理证件;而转让转移的条件是有限制的,转让的程序是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的手续,缴纳一定的税费,才能登记过户的。
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