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高层建筑中人们的上下楼都是坐电梯,但是在发生火灾或是地震等意外情况时,是绝对不允许坐电梯的,在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要走楼梯,而且要寻找就近的安全出口,那么高层建筑中安全出口的数量应该设置几个最为合适呢?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满足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1、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2、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10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3、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倍的公共建筑。同时,高层建筑(除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和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

4、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房间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5、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

6、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