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想沾大品牌的光,所以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跟大品牌的商标比较近似,或者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误认,这样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那么,商标近似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近似的法律判定与商标相同的判定比较类似,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近似,具体可分为三种形式商标的审查,即文字商标的审查、图形商标的审查和组合商标的审查。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商标近似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商标审查标准》的相关规定来审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