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城管认为自身有权有势,不愿低头与民沟通,加之城管执法对象是弱势群体,社会地位低下。城管的职责是美化城市与维护秩序,保证民众高质量生活;而流动商贩的利益却是维持生活所需,解围家庭困境,没有心思考虑城市整体利益,如此两者利益不一导致冲突,升华过后必有大打出手,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暴力执法的危害大不大吧?

当然大了,暴力执法固然简单直接,但看起来的“见效快”,背后却是极高的公信力成本。前些日子在地方采访时,当地干部的一句话让人印象很深:老百姓接触不到更高层的领导,基层干部是什么样,老百姓眼里的党和政府就是什么样。由此可见,基层执法者暴力执法,对党和政府形象的影响该有多大!

中央一再强调,要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应该说,随着公众的权利意识大大增强,无论是拆违还是禁摩,我们面临的工作环境更加复杂。对拆违行动组织不力、对风险评判不够、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海口市委对辞职的秀英区区长所犯错误的判定,道出了执法过程中需要特别加以重视的问题。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需要更多的方法与技巧,绝不能戴上头盔、拿着棒子粗暴行事。

在当前情况下,即便是依法行事,也需要更多考虑社会影响;更不能把“依法拆违”变成殴打群众,这不仅让自己陷入被动,更会付出公信流失的代价。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赖,是靠像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这样的一批批好干部,以数十年之功换来的。这样的信任,不能在三五个执法者的暴力中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