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其实就是仿冒的意思,也就是仿造别人的行为,假冒署名,一般是仿冒别人的署名从事非法的活动,是不予法律支持的行为,那么,假冒署名的情况有哪些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在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也就是未经作者许可,构成署名权侵权的民事责任,因为未经他人许可而公开了作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应影响了作者的署名决定权,当然擅自在作品上使用作者姓名,也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这种情况下属于法条竞合现象,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可按侵权作者的署名权处理。

第二,在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这种情况,首先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但是在侵犯姓名权之后,有可能侵犯了名人的名誉权或者其它权利,如果仅判定为侵犯姓名权显然是惩罚不够,例如把名作家的姓名署在一张劣质画像上,以此来牟利,这种做法不但损害了此作家的人格,也损害了这张作品的市场价值,而且还会直接损害购买者的利益,扰乱正常的文化市场,这些都是现有姓名权、名誉权的有关规定难以救济的。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在现阶段,假冒署名主要有在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以及在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这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