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改变用途要经过哪些审批?这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小编总结了有关资料,接下来跟您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改变房屋用途是指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改变房屋实际使用状况。将公有居住房屋自用或出租他人作为经营办公用房,改变公房的用途,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3、不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

4、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

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更改房产证上的房屋用途该如何办理?

如果是想把住宅用房用作办公或商业的话,只需要物业或街道办出具证明,同意用途变更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程序为: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一变更地籍调查一权属审核一注册登记一更改土地证书五个阶段。

如果是住宅想改商业用的话,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变更的,由于纯住宅、纯商业、商住用地的容积率是不一样,当初拿地的时候开发商交的土地出让金是不一样的,而其规划审批的时候也是住宅,现在要把当初的规划变更,在该房屋已然竣工交付使用以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