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客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着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那么,乘坐公交车受伤可以维权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坐公交车受伤可以维权:

由于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因此可以“公交运输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公交公司的违约责任;同时,公交公司存在过错,也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此事故存在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可以择一行使。但是,如果选择按照侵权之诉,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说来,乘客很有可能存在没有攥紧扶手等原因,因此很可能无法获得100%的赔偿,另外选择侵权之诉的举证责任也存在区别。而如果选择违约之诉,根据《合同法》302条,公交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乘客只需要证明伤害发生在公交上,而且伤害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乘客的伤害不是自身原因造成,也不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公交公司均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此,即使乘客存在一般过失,也不能减轻公交公司的赔偿责任。

乘客维权保留证据至关重要: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因此,乘车被摔伤要索赔的关键是,消费者要提供是承运人过失致摔伤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乘车凭证、其他乘客证言、司机出具的事情经过、医生诊断书、入院证明、病历、收费票据、药品明细以及护理费、伤者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