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我们在网络上等地方经常听说强拆一词,那么什么是强制拆迁?接下来是小编整理的有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的程序: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

1.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4.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5.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三.主要收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报批: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这就是小编今天介绍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尽在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