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活动的依据,随着居民住宅条件的改善,当前因物业产生的民事纠纷案件呈现不断上升趋势。那么,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业主怎么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业主维权途径:

一是业主在入住居住小区后,正常情况下应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这种合同对全体业主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是将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交涉,改善其物业服务,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是物业公司拒绝改善服务或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业主委员会在履行通知义务后,自行或委托他人就单项问题进行改正完善,由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与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进行追偿。

四是物业管理企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解除合同,另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并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责任。这些维权措施的实施,不应以业主单个主体的名义进行,应当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整体名义实施。

另外,业主一旦因不交物业费被起诉,而要在诉讼中占优势的话,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存在违约或侵权的行为、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须有明确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存在侵害公共利益或个利处益的行为,即物业公司除表现为共同利益的侵害,如社区环境、秩序等外,还涉及到对业主个体利益的侵害,如房屋维修不及时、物品因物业管理公司存在重大过失而丢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