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人身意外事故发生地有哪些是我们要了解的重要知识。我们的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意想不到的事。意外之事没有人能预测避免,小则磕磕绊绊、破皮流血,大则伤筋动骨、住进医院。近几年来,意外之事频频发生,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安心不防投份人身意外险。那么人身意外保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