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随着生活水品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更加注重健康养生,保健品就成了不少老人的不二选择。然而,如何选择保健品至关重要,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得不偿失。市民张大爷就因为吃保健品而患病。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下张大爷吃保健品患病如何维权的。

市民张大爷在某健康管理中心购买了价值近8000元的保健品,服用后他和老伴全身都出现许多红色肿块,奇痒无比。据了解,张大爷在看了多家医院,花了许多医疗费之后,仍未见好转。后来他拨打了厂家服务热线,厂家答复说是过敏反应,可以去经销商处退货。向媒体投诉曝光后,竟然还被该保健品公司的员工上门威胁。气愤之下,老两口到法院起诉维权讨要说法。

在法庭上,被告保健品公司辩称,他们并没有虚假宣传,销售的产品是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品,不可能对人体造成任何的副作用,张大爷所说的过敏事实公司并不认可。

此外,过敏并没有证据证明是服用其公司销售的产品导致的。张大爷是在2014年9月23日买的产品,但他在12月份才向该保健品公司反映要求退货,之前都没有联系。该保健品公司只同意退还张大爷没有服用的保健品总额5988元,剩余的赠品不要求返还。

法院判决全额退还产品购货款。

庭审中,张大爷提交所购买的胶囊产品说明书一份作为证据,该说明书记载:本品是以蚕蛹粉、蚕卵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明,具有免疫调节的保健功能。而保健品公司则提交了浙江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涉诉商品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涉诉商品的检测报告。最后,秦淮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张大爷货款7988元。

法官提醒,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经营保健食品的店内都会悬挂经营范围包含"保健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留心。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必须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选择性购买,了解该产品的保健功能,确认自身符合该产品的"适宜人群",而非"不适宜人群"。

此外,提醒大家:在购买时要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凭证,如购物小票或发票,万一产品质量有问题,购物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