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在购买食品前,都有查看食品说明以及保质期的好习惯,因此,难免会碰到假冒伪劣食品的情况,那么,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如何向工商部门举报呢?

小编友情提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带好证据直接去所在区县工商局或就近工商所,也可以拨打拨打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第十一条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第十三条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发现消费者投诉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