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职业病具有隐藏性,前期是很难发现的,但是如果被诊断出来有职业病就要正确方式去维权,是属于我们的权益就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但是如果对职业病有异议怎么办呢,有反对意见呢,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如何维权呢?今天的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
首先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有异常时进行职业病观察,诊断,诊断有异议时申请鉴定,有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令第91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月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准备的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常见工伤事故维权赔偿流程有哪些的话可以关注我们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