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管道使用的时间久了也会出现很多的毛病,那么小区里公用暖气管道由谁维修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关于管道维修,主要看谁是管道的所有人,管道归谁所有,谁就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由产权人负责。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为了更明确设施产权的界限,《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止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单位用户规划红线以内的供热设施,由单位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至室内的供热设施,由用户委托供热单位管理、维护。其中,居民用户供热实行分户计量的,计量表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护。”根据上述规定,李先生所居住的居民楼里的暖气管道,属于李先生所在楼的居民所有,应当由居民委托供热单位维修。

现在有不少小区的各种管道逐渐老化,时常出现问题,需要维修。而由于对管道产权的归属问题,出现了互相推诿无人维修的局面,以致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因此,小区居民在入住后最好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供热单位管理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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