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的日益显现,尘肺病防治工作越来越受到政府、企业以及职工们的关注。那么,得了尘肺病还能上班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得了尘肺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尘肺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尘肺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严重患者应停止工作住院治疗。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尘肺病病人或者疑似尘肺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尘肺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尘肺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尘肺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尘肺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尘肺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尘肺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尘肺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尘肺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尘肺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尘肺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