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危作业的工人来说,工作期间受伤是常有的事。但是有些时候你在受伤后想要索赔时,却被告知不属于“工伤”行列。有些可能是子虚乌有的说辞,而有些确实是不属于工伤行列。那么问题来了,究竟哪些受伤情况不属于“工伤”行列呢?下文为你解答!保障员工劳动安全权益,我们是认真的!

非工伤认定情况一、自身因素导致受伤非工伤

对于自身因素造成受伤的情况认定,目前尚没有特别明朗化的规定。但是对于那些无法举证是因为工作而发生的受伤等安全事故,是不能算作“工伤”的。如女性在工作时间流产,需要举证是因为工作原因而诱发安全事故才可以算作是工伤。

非工伤认定情况二、醉酒工作死亡不是工伤

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一次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三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也确认,因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张位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的是,业务员为了业绩喝酒导致损伤,领导明知员工有疾病还强迫其陪客户饮酒受到伤害等,另当别论。

非工伤认定情况三、非职业病认定范围内的

工伤中所说的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在确定职业病的过程中,只有诊断出属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如长期从事矿工作业得了矽肺、尘肺等。一般来说,长期伏案工作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不被认定为职业病,因为该疾病并不存在于职业病名录中。意外事故导致的工伤范围要远远大于职业病,如果在工作中因扭拉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会被认定为工伤。

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存在一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有各位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搜集定时做体检,注意收集相关的法律证据,以证明工作期间受伤是因为工作问题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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