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活动性是指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地震发生的强度、频度、时间和空间等方面的分布规律和特征,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地震的活动性特点是什么吧?

全球地震活动在空间上的分布是有规则的,表现出地震发生与地质构造有密切的关系。世界地震活动存在三大地震带,一是环太平洋地震带、二是欧亚地震带,三是在各大洋中绵延数万千米的海岭地震带,与海区大破裂带相依附。

地震的深度变化可以从几千米到700余千米,地震的深浅与地质构造也密切相关。深度达几百千米的深源地震通常都分布在岛孤区。

地震发生的频次与地震的大小密切相关,震级越小的地震,发生的次数就越多。据统计,全球平均每年发生7.8级以上地震约2次,7.0级~7.7级地震约17次、6.0级~6.9级地震约100次、5.0级~5.9级地震800余次、4.0级~4.9级地震6000余次、3.0级~3.9级地震5万余次。

我国是全球大陆地震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二十世纪我国发生7级以上地震116次,约占全球的6%,其中大陆地震71次,约占全球大陆地震的29%。

我国最早的地震记录可追溯到公元前1831年,至今共记录有6级以上强地震800多次,遍布于除浙江、贵州以外的所有省份。就浙江、贵州两省而言,也都发生过5级~6级的中强震。自有记载以来,我国8级以上的特大地震共发生21次,其中台湾有2次8级地震,其余的19次均发生在大陆地区。二十世纪世界上发生8.5级以上的特大地震仅3次,分别为1920年我国宁夏海原8.6级、1950年我国西藏察隅8.6级和1960年智利8.5级地震。

我国地震活动具有时、空分布不均匀性特点。我国的强地震活动在时间上具有活跃—平静的交替出现的特征。活跃期和平静期的7级以上地震年频度比为5:1。1901~2000年的一百年间,我国大陆经历了五个地震活动相对活跃期和四个地震活动相对平静期,其时段划分大致为:1901~1911年、1920~1937年、1947~1955年、1966~1976年和1988~2000年为相对活跃期,1912~1919年、1938~1946年、1956~1965年和1977~1987年为相对平静期。例如,1966~1976年是我国地震活动的相对活跃期,这十年间我国大陆共发生14次7级以上地震,然而从1976年8月22日四川松潘7.2级地震之后,直到1985年8月23日新疆乌恰7.4级地震之前,整整九年在我国大陆地区未发生过7级以上地震。,两者之间形成非常强烈的反差。台湾地区强震活动与大陆地区地震活跃期发展进程具有准同步性。

我国地震活动空间不均匀性最明显的特征是强震活动分布相对集中。台湾地区是我国地震活动最为强烈的地区。二十世纪台湾发生7级以上地震41次,占我国7级以上地震总数的35%。在大陆地区,以东经107°为界,以西地区由于直接受到印度洋板块的强烈挤压,地震活动的强度和频度均大于东部地区。二十世纪我国大陆发生7级以上浅源地震64次,其中东经107°以西地区56次,占87.5%,其释放的地震能量占95%以上。

此外,我国地震还有震源浅的特点。除东北和台湾一带少数中、深源地震外,绝大多数地震的震源深度在40千米以内,尤其是东部地区,震源更浅,一般都在10千米~20千米的深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