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它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人类破坏自然,导致自然异变作为诱因,二是要有受到损害的人、财产、资源作为承受灾害的客体。那么,草原火灾属于自然灾害吗?

小编了解到,草原火灾是属于自然灾害的。草原火灾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原因,在草原或草山、草地起火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草原火灾除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外,主要是烧毁草地,破坏草原生态环境,降低畜牧承载能力,并促使草原退化。

草原起火的原因很多,主要可归结为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境外火蔓延三大类。

(一)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主要有当地居民倾倒的炉火复燃、机动车引擎喷火、野外乱扔烟头、禁火区小孩玩火、烧荒积肥生产性用火等。全国人为因素引发的草原火灾次数占草原火灾总次数的90%以上,所造成的草原火灾损失令人触目惊心。

(二)自然因素

自然起火的原因多而复杂,其中闪电是常见的起因之一。草原上覆盖的丰富可燃物遇到闪电极易引起草原火灾。可燃物自燃是另一个起因。秋后降雪前和来年春季化雪之后,由于气候干燥、风大、日照时数长,可燃物自燃常会引起草原火灾。另外磷火也是草原火的起因之一。草原区,大量的死畜骨架遗留在草原上,而骨中丰富的磷很容易引起野火。

(三)境外火蔓延

外来火(源)主要指从与接壤地带烧入的火,这类火源与其他几类火源不同的是:第一,可预见性高,但难控性大;第二,它已形成了火势较大的火场,其能量等级远远大于其他种类火源。我国有2.28万公里陆地边境线,其中1.4万公里位于天然草原分布区,易过火草原边境线长3000余公里。与我国接壤的蒙古、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草原火灾频发,增加了我国北方毗邻边境地区草原防火工作的压力。我国边境草原防火主要有内蒙古、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辽宁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最后,友情提醒,草原面积大,地势平坦,可燃物易燃,一旦发生火灾,在大风作用下,火势迅猛扩展,难以控制;由于草原地区风向多变,常常出现多叉火头,蔓延速度快,形成火势包围圈,人、畜转移困难,极易造成伤亡,危害性严重。

由此可见,草原火灾是属于自然灾害的。稍后,我们介绍草原火灾的危害有哪些,欢迎关注这部分草原火灾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