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公平公正,不能存在欺诈行为,存在欺诈行为的劳动合同应该视为无效,那么,如何判断劳动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呢?

1、如劳动者不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资格,却未如实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属于欺诈行为,劳动合同应确认无效;

2、劳动者不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但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却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在此后亦无法胜任工作,劳动者可认定为欺诈行为,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应确认无效;

3、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虽未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情况,但在履行合同期间能够胜任工作,且并未使用人单位的利益受损,则劳动合同不宜确认无效。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十八条对“欺诈”作出的定义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最后,友情提醒,如何判断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是存在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主要看身份证是否虚假(包括年龄是否属实),毕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