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在财产保险经营中,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各为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娱乐场、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这些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各种意外风险,均可通过投保建筑工程保险而得到保险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保险不负责赔偿吗?想了解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快来和小编来一起看看吧,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的缺陷、物质本身的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关于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保险不负责赔偿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后期还会为大家更新更多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请大家不要错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