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欺诈是指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牟取利益为目的,以欺骗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那么,商业诈骗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呢?
小编了解到,商业欺诈在促销中的商业欺诈更是具有较大的迷惑性。然而从商业欺诈的概念、构成要件和特点来看,中国商业促销中存在的商业欺诈行为形式各样。具体表现形式有: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6、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7、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8、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9、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0、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1、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2、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