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链接的网站含有版权侵权内容,设链接者是否就该承担侵权责任,利益平衡原则必须被坚持。权利人的利益与社会共同利益的平衡是版权制度的核心,既鼓励创作也要保护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基本权利。但是大家知道网络链接侵权方式有哪些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

1.采用了技术特征明显,隐蔽性强,的深度链接技术,采取了打擦边球的方式,利用法律“避风港”作为保护伞。

2.从微观个案分析,被告网站的主要抗辩理由概括起来有:,其行为仅仅是提供链接服务,其未在自身网站服务器中存储复制数字化,文字、音乐、视频,文档,,包括搜索引擎公司在内的被告均称不对第三方网站刊登的内容负责,不应承担传播侵权的法律责任。,侵权作品系第三方网站或者网友个人上传,视频网站只提供了信息储存空间。

3.网络链接避风港原则及其滥用,“利益平衡理论”是著作权法的基石,在对网络链接引起的侵权案例认识时,必须保持版权人权利和公众获得信息权之间的平衡。同时,遵循网络发展的特殊规律。充分考虑互联网所独具的开放性特征和网络链接的技术特点。网络链接的避风港原则是国家为了保护互联网产业而对其规定的一种有权在一定情况下免责的原则,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行业俗称“避风港”原则。有人将其概括为“通知删除程序”。有权利就会有权利的滥用,然而互联网行业却出现了大规模的滥用避风港原则对链接技术的保护以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