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是当代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那么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我们该如何处理呢?房屋买卖纠纷诉讼的条件由哪些?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要注意什么?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要注意什么?小编总结如下:

1、一裁终局,如果购房人与房地产商订立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合同条款且对仲裁机构和事项等作出了明确约定,符合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仲裁协议生效条件,购房人应据此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2、提起诉讼,如果购房人与卖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购房人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依法抗诉,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法院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生效判决,但若您对二审判决仍不服,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78、182条的规定,在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请再审;或提请人民检察院按《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依法提起抗诉。三、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4、保护诉讼权,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购房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温馨提示: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应以购房合同中写明的买方作为仲裁申请人或原告,并且须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购房人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开发商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