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很多人对其著作权邻接权保护期限没有太多的了解,那么著作权邻接权保护期限多长?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有这样一些规定:

《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对于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邻接权保护期限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认识,要时刻关注,不仅要了解上述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同时对其护什么是著作权保护等也需要多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