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固体废物对水源、土壤、大气污染很大,所以一定要合理的处理,那么大家知道毒性固体废物如何处理吗?毒性固体废物处理原则有哪些?下面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毒性固体废物处理原则总结如下:

1、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严格管制毒性固体废物,根据不同废物的危害程度与特性,分别对待,分类管理,对具有特别严重危害性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上应比一般废物更为严格并实行特殊控制,这样,技能有效地控制主要危害,又能降低处置费用。

2、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把推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作为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的重要措施和原则。集中处置原则,对毒性固体废物实行集中处置,不仅可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有利于监督管理,也是有效控制乃至消除危险废物污染危害的重要形式和主要手段。

3、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最终处置的基本原则,是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将危害废物与生物圈相隔离,减少有毒物质释放进入环境的速度和总量。将其在长期处置过程中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危险废起物是不可以随意堆放,《固废法》规定,必须建有专用贮存设施场所,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废与非危废是不可以混存在一起的。贮存危险废弃物要找一个符合规划场所的地方.首先不能露天堆放,要做到三防:防风、防雨、防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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