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大家已经很熟悉了,光污染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通病,它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影响其他动植物的生长发育自然繁衍,同时对自然生态环境也有较大的伤害,因此各国都在致力于解决光污染问题。很多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条文加以限制,那么国外对光污染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捷克制定了专门针对光污染的《保护黑夜环境法》;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以分级的形式规范照明区域;新墨西哥州颁行《夜空保护法》,规定室外照明要安装适当合理的装置防治光污染,并应对违法者处以罚款;犹他州则制定《光污染防治法》,推行类似措施。对于光污染这一侵权类型,虽然大多数国家没有在立法中明文规定,但从各国的司法判例来看,对于光污染这种侵权形式都作了确认。德国、法国等国家虽没有将“光的侵入”规定为一种环境污染形式,但却将“光的有意图之侵入”构成不可量物的干涉侵入,对被侵入方构成侵权纳入了立法判例。而瑞典早在1995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对光污染的治理做了明文规定。

而我国仅笼统的针对环境污染做了简单约束,并没有具体的光污染条款。因此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应该尽快开展起来。更多的光污染知识介绍,更多怎样有效治理光污染的知识请大家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