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传销在中国大陆出现以来,传销与反传销的斗争从未终止过,那么,官方反传销组织有哪些呢?

小编了解到,官方反传销组织就是公安局以及工商部门等执法部门。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执法职责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是接受举报和投诉的主要部门,具体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非法传销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这两个部门举报和投诉非法传销行为。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

不过,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易胜华介绍说,在传销屡禁不止的情况下,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反传销、及时提供举报线索肯定是值得鼓励的。但所谓的反传销组织大多没有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并没有收费资质,因此有偿提供解救被困受害人的服务肯定是不合法的。易胜华律师还指出,民间组织的反传销行动中,常常会涉及跟踪、破门而入等行为,但由于他们并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有可能造成误伤等麻烦,甚至触犯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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