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时期的弱视是功能性的,可逆性的,它无器质性病变存在,只要及早干预和治疗,视力会逐步提高而治愈,反之,如疏忽大意,或没给予正确诊治,随着年龄的增大及眼发育的完成,弱视就可成为不可逆的病变,从而失去矫治的可能,所以,儿童弱视应及早诊治,争取最佳疗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弱视矫治原则有哪些吧?

弱视矫治原则:一要早,二要针对病因。

我国绝大多数儿童弱视与远视散光、屈光参差、斜视等因素有关,除个别的先天性白内障等形觉剥夺性弱视需配戴合适的眼镜以矫正屈光不正。

儿童及弱视眼的配镜与成人不同,必须作阿托品散瞳验光,因为儿童的眼睛有很强的调节能力,才能准确地测知屈光度数,而一般的验光是不能测得准确的结果的,矫治弱视也难以奏效。

在光学矫治的基础上,根据弱视的性质和成因,还需选择科学的训练方法。目前弱视训练方法有:遮盖疗法、压抑疗法、红光闪烁疗法、后像仪疗法、串珠引线及家庭作业法等。近10多年,通过视觉诱发电位(VEP)的检测,根据弱视眼寻不同空间频率的条栅或黑白棋盘格的敏感度不同,制作成光盘的训练方法,具有个性化训练效果,是目前较为先进的弱视训练方法。

弱视是儿童眼发育不良的表现,同时又会进一步影响眼的正常生长发育,所以,儿音弱视应早发现,早治疗,正确的弱视矫治多会获得令人满意的疗效。

眼睛明也要从娃娃开始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