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如果患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情况就比较复杂了。这是因为,乙肝的病情比甲肝要严重,病程较长,容易转为慢性肝炎,特别是乙肝病毒可通过胎盘直接感染胎儿,也可在分娩过程中经母血或羊水传染新生儿,还可通过产后母乳喂养时经乳汁传播给婴儿,那么妊娠期间患了乙肝该应该如何处理呢?

患乙肝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孕妇,其所生婴儿约70%在出生后1-3个月血液中出现乙肝表面抗原。这些婴儿约有80%发展成没有症状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而且容易成为慢性携带者。长大成人后,一部分可演变为乙肝病人。

对孕妇来说,患乙肝可进一步加重肝脏的负担,而使病情加剧,发生重症肝炎者要比普通人多。且乙型肝炎本身对妊娠也有不良的影响。早孕期患乙肝,可使自然流产率增加;妊娠中、晚期患乙肝,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病率明显增高,且早产、死胎、死产及新生儿死亡率都会明显增高。总的说来,孕妇患乙肝,将对孕妇本人及胎儿威胁极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若妊娠早期患了乙肝,病情较轻,孕妇平素体质较好,经医生全面检查后,可做人工流产。如果病情较重,凝血机制不正常或孕妇体质较差,则不宜做人工流产,以免术中和术后发生肝功能损害及凝血机制障碍而导致大出血。

应先积极治疗肝炎,待病情稳定后施行手术。中、晚期妊娠患病者一般不主张终止妊娠。因为手术和麻醉均可增加肝脏负担而使病情恶化。但如果在各种治疗无效、病情继续进展时,亦应考虑终止妊娠。

为确保孕妇母子安全,要求孕妇提前去医院待产。分娩方式的选择甚为重要。对患重症肝炎的孕妇在保肝治疗、纠正凝血功能障碍后,应及时行剖宫产。

对新生儿要给予特别护理。给新生儿注射乙肝疫苗,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进行。以后1个月、6个月再各注射1次,共3次,每次剂量为1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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