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生优育是需要一定的条件,而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是优生优育最基本的条件,所以,我们在择偶的时候要注意对方的身体是否健康,那么哪几类人结为配偶有碍优生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哪几类人结为配偶有碍优生

1、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不准通婚:直系血亲是指以本人为中心,垂直上下三代以内的血亲。包括、祖(外祖)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源而出的男男女女,如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叔、伯、舅、姨、姑、堂、表兄弟姐妹等。

2、男女双方均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或重度智力低下者不准婚配:据调查,夫妻双方都患有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的发病机会为57.8%一68.1%。重度智力低下者生活多不能自理,如果双方同病,非但不能互补,尚需他人照顾,既无法承担家庭义务,又无能力教养子女,若系单基因遗传所致,其后代同样为智力低下的机会增多,更会加重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者不能选为配偶。

4、严重的内外科疾病患者如血友病、严重的心脏病、肿瘤未经治愈者不能选为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