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应在确诊为妊娠后开始,检查的时间应在妊娠3个月左右开始,那么妊娠期间产检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妊娠期间产检的内容有哪些

1、了解病史,了解本次妊娠的经过,早孕反应情况,有无病毒感染及用药史、射线接触史。详细了解孕妇以往情况,重点了解以往月经情况,既往妊娠分娩有否异常,有无心肝、肾及结核等病史。家庭中有无糖尿病、高血压、结核病以及遗传病史。

2、全身体检:对全身情况进行观察及检查各脏器,尤其注意心脏有无病变,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及双侧乳房发育情况。

3、产科检查:腹部检查包括子宫底高度、腹围、胎位、胎心等。阴道检查了解产道、子宫颈、子宫及附件有无异常。骨盆外侧量各个径线。

4、检验:初诊必须做的检验项目为血常规、小便常规、澳抗(GBSAg)、血型。如夫妇双方血型不合,则需进一步做血中抗体效价和Rh因子的检测。可作B超了解胎儿宫内情况。

5、其它:高危妊娠者,如有产史不良,如死胎、胎儿畸形、遗传病史,则应进行有关化验包括母样血清或羊水穿刺检查染色体,甲胎蛋白(AFP)。主要用于筛选胎儿畸形,检查时间选择在妊娠16—20周AFP高值期进行,在诊断上更有意义。

定期的产前检查对孕妇及胎儿都是十分重要的。通过检查,可以全面地了解妊娠过程的异常与否和健康状况,可以及早发现并发症、纠正异常胎位,并可结合实际情况,早期预测分娩方法。在产前检查中,及时得到医生的孕期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