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游难免会遇到风险,所以小编提醒大家购买旅游保险,这样才能少一分危险,多一份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旅游保险合同有什么特点吗?接下来给大家分析一下旅游保险合同五大特点,希望大家认真阅读下文。

旅游保险合同五大特点分析如下;

1、旅游保险合同是双务性补偿合同,旅游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了旅游保险合同后,他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就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2、旅游保险合同是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依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利益的存在是旅游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没有保险利益的人不能与保险人订立旅游保险合同,否则,所订的合同无效。

3、旅游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保险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主要内容即主要条款由保险人一方确定,投保方即旅游企业法人或旅游者只有在保险人设立的不同险种的条件中进行选择的自由,而不像其他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草拟合同文本。

4、旅游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诚实信用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骗,都必须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5、旅游保险合同具有短期性,任何类型的保险合同都具有时间限制,旅游保险合同与其他保险合同相比较,其期限更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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