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外出旅行。旅游经营者经常会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那么低价旅游存在许多自费项目吗?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是否存在变相涨价或价格欺诈行为;旅游景区是否存在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超低价团的入团费都很低,有的象征性地收100元团费,然后以旅游纪念品的形式返还,有的是购买旅行社会员卡就能免费享受。然而,业内人士透露,这类超低价团旅行社根本没有赚头,往往会在途中增加一些自费项目。“国家的旅行社条例是允许在旅游过程中存在自费项目的,但在实际操作当中,旅行社很容易就会把自费项目变为必选项目。”这些自费项目往往耗时较长,虽然声称完全自愿,但很少有游客宁愿待在大巴车上两三个小时,白白浪费时间。而行业内的一般做法,是在旅游协议或合同中,事先说明哪些是自选项目、哪些是必选项目,“我市旅游部门检查比较严格,所以绝大部分旅行社还是能够做到明码标价的,但不排除一些地接社或未注册的旅行社,推出一些坑人路线。”

消费者在选择这类超低价团或零团费团时,首先应该关注住宿及交通条款,尤其是旅游住宿是什么标准,酒店几星级等,“因为有些旅行社会安排一些潮湿、脏乱的房间,如果你要求换房就要另加钱。”除了住宿之外,对于那些自选项目,最好在协议或合同中,双方商定一个封顶价,“没有自费项目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旅行社都以盈利为目的,最好是双方把话说明白,比如这趟自费项目封顶价600元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