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已经成为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而不少旅游从业者的服务却不尽如人意,旅游者的权益经常受到侵犯,高兴而去扫兴而归。尤其是强制购物现象经常出现,那么旅游被强制购物该如何进行维权?旅游消费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据。消费者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例如给导游和司机的小费、对老年人额外加收到费用,需要额外收费的旅游项目,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如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到旅行社进行反映求得解决。如果消费者与旅行社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所以说这些旅游消费知识很重要,有不懂的知识就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