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般是开车者负责,但是当我们车辆被盗时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呢?其实对于各类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被盗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办这一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首先,被盗车辆肇事者逃逸的,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为了保护受害人能够获得即使救助,应由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追偿。因此,在肇事者逃逸的情形下,医疗机构应一马当先为受害人进行抢救治疗,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以确保受害人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救助。

其次,由于被盗车辆肇事者逃逸,公安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找到车辆的所有人,此时,车辆所有人是否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的司法解释:“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机动车由于被盗,已脱离机动车所有人的实际支配,发生交通事故是机动车所有人意志以外的事情,因此,机动车无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出具相关车辆失窃的证据。

第三,受害人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虽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车辆被盗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仅垫付抢救费用”。但是,交强险设立的目的视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旨在帮助受害人获得及时的救助和赔偿。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文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可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四,被盗车辆的肇事者是事故的赔偿主体。其不仅要为自己的盗窃行为、肇事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应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