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儿童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儿童的交通安全成了我们社会各界人士的心头大患。那么当我们的儿童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国对于行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有一定的规定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儿童在校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因交通事故致残,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人赔偿交通事故伤者残废赔偿金。由于在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除不能要求损害人赔偿误工费外,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从你所描述的伤情来看,该学生属多发性骨折,极易造成受伤者致残,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如果构成残废的,可能根据残废等级要求其损害人赔偿残废赔偿金。赔偿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故认定后,书面要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论采取那种办法解决,所要求的损害赔偿都要按交通事故责任分摊。

另外因儿童属于未成年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未成年人不具有正确全面的认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需要由监护人来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受到不法侵害。”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但当家长将未成年子女送进学校,实际上已将监护责任委托给学校,学校应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负有监护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学校生活、学习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