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是我们出行的主要方式,乘坐地铁出行是非常方便的。但是地铁人流量大,有乘客地铁内摔倒谁来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乘客对某些行为的后果应当预见,由于乘客没有重视,因此对自己的摔倒存在明显过错的,同时地铁公司如果已经尽到了安全告知义务、一些疏导、提示等义务,在法律上就已经足够了,乘客负有主要责任。

如果地铁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义务,导致乘客摔倒,地铁公司负主要责任。

安全乘坐地铁须知

1.尽量避免到人潮拥挤的地方候车,身体不适或有困难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2.灯闪、铃响时请勿上下列车。

3.请勿阻止车门或屏蔽门关闭。

4.禁止倚靠车门,并确保手和手指远离车身与车门之间的空隙。

5.列车运行过程中,请勿随意走动,以免发生意外。

6.在列车内发生紧急事件时,请保持镇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必要时使用车厢内的对讲系统与司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