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信用卡哪些消费不累计积分:

北京银行信用卡并不是所有消费都可以累计积分的,以下费用和交易不计算积分:

(1)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滞纳金、利息等)、信用卡转账交易费用及依《北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2)通过本行或者其他银行的柜台或者自动提款机进行的预借现金交易或者溢缴款领回交易;

(3)如下商户的交易类型不予计算积分,包括但不限于:

●房地产、汽车销售、大型批发、烟草配送类商户;

●公立医院类、公共学校类、慈善与社会服务类商户;

●批发类、水电气缴费、政府服务类、便民类商户、交通运输售票及县乡优惠类商户;

●支付宝网上交易及按银联标准不计消费积分的其他商户。

(4)支付宝卡通交易不予计算积分;

(5)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根据中国银联对商户扣率的标准规则对积分计算方式进行调整。